我们能为您做什么
基于对保险行业的深刻认知,Timothy Loh LLP可协助您厘清并应对以下复杂的法律事宜:
监管框架
我们代表对冲基金和基金经理,在整个基金生命周期内处理监管问题。
我們可以就以下事項為您提供建議:
成立管理团队,包括设立香港管理公司
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申请牌照
制定与谈判主要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协议及与核心高管的股份期权计划
遵守监管限制,关于对冲基金权益的发行,包括私募与专业投资者豁免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授权要求、点对点相关法规以及反洗钱(AML)相关要求
我们以深厚的经验和对诚信的坚定承诺投入每一次互动,确保沟通的清晰与透明。
基金架构
我们为对冲基金经理在基金车辆的设立与运作中提供代理。我们的服务包括:
基金车辆的管辖区与形式选择,包括香港开放式基金公司(“OFCs”)、有限合伙基金(“LPFs”)以及开曼和其他离岸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和分离式投资组合单元(“SPC”)结构。
投资管理协议(“IMA”)的编制
通过准备条款表、私募说明书(“PPM”)和认购协议,并协商和起草附注,以进行资本募集
本所致力于以客户为先的方针,专注于制定最符合贵方财务目标的解决方案。
监管辩护
我们可为您提供以下协助:
证监会检查及实地审计
证监会问询、调查及执法行动
客户投诉及与投资组合持仓相关的法律诉讼
我们致力于高效、有利地解决争议。
我们经常代表客户参与挑战香港证券法界限的 证监会调查及检控。我们对《证券及期货条例》(SFO)下的法律及监管框架的边界与复杂性有全面深入的了解。
以监管为根基
合规
监管框架
我们代表对冲基金和基金经理,在整个基金生命周期内处理监管问题。
我們可以就以下事項為您提供建議:
成立管理团队,包括设立香港管理公司
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申请牌照
制定与谈判主要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协议及与核心高管的股份期权计划
遵守监管限制,关于对冲基金权益的发行,包括私募与专业投资者豁免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授权要求、点对点相关法规以及反洗钱(AML)相关要求
我们以深厚的经验和对诚信的坚定承诺投入每一次互动,确保沟通的清晰与透明。
创新金融
方案
基金架构
我们为对冲基金经理在基金车辆的设立与运作中提供代理。我们的服务包括:
基金车辆的管辖区与形式选择,包括香港开放式基金公司(“OFCs”)、有限合伙基金(“LPFs”)以及开曼和其他离岸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和分离式投资组合单元(“SPC”)结构。
投资管理协议(“IMA”)的编制
通过准备条款表、私募说明书(“PPM”)和认购协议,并协商和起草附注,以进行资本募集
本所致力于以客户为先的方针,专注于制定最符合贵方财务目标的解决方案。
注重实效的
争议解决
监管辩护
我们可为您提供以下协助:
证监会检查及实地审计
证监会问询、调查及执法行动
客户投诉及与投资组合持仓相关的法律诉讼
我们致力于高效、有利地解决争议。
我们经常代表客户参与挑战香港证券法界限的 证监会调查及检控。我们对《证券及期货条例》(SFO)下的法律及监管框架的边界与复杂性有全面深入的了解。
请让我们安排您与我们屡获殊荣的律师会面,以探讨您的案件
联系我们常见问题
以下列举我们客户在香港设立对冲基金时常见的问题,以及我们如何协助解决这些问题。
Q1:在香港管理对冲基金是否需要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牌照?在香港为我的对冲基金募集资本是否需要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牌照?如果我的基金仅面向专业投资者,我是否免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牌照要求?
我们对《证券及期货条例》(SFO)下的发牌要求有扎实的理解。我们会评估您拟开展的商业活动,并就以下事项提供意见:您是否需要取得 证监会牌照 ;如需持牌,是需要第9类(资产管理)牌照还是第1类(证券交易)牌照
我们曾为对冲基金管理集团就以下事项提供法律意见:第9类牌照项下集团内部豁免的适用可能性,以及第1类牌照项下 专业投资者豁免(“PI豁免”) )的适用可能性。
此外,如果您以香港投资者为目标,我们可以协助评估 《证券及期货条例》中有关积极推广的条款 (该条款将证监会的发牌要求延伸至香港境外的某些行为及活动)是否适用于您。
问题2:我是否符合申请香港证监会(SFC)牌照的资格?我需要具备哪些资历与经验?是否需要参加考试?我能否获批准成为 负责人员(RO ?如何满足RO的要求?RO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我们在协助对冲基金管理人申请 证监会牌照 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凭借多年来积累的深厚知识,我们的客户能够从我们对发牌流程的深入理解中获益。
我们对证监会(SFC)的牌照要求有透彻了解,例如“适当与合格”及能力测试等。我们熟悉证监会在评估贵司SFC牌照申请时将考虑的各项因素。
我们将评估您的个人背景及拟议的业务活动,协助您准备申请文件,以满足所有适用的监管要求,并提升您作为持牌代表或负责官员获得批准的成功机会。
我们积极协助您预先排除SFC可能关注的任何潜在问题,并在问题出现前予以解决,以确保顺利迅速取得SFC牌照的最大可能性。
Q3: 我是否需要与合伙人或主投资者签订协议?股东协议是什么?
我们协助您思考,在管理集团内若存在两位或以上的关键合伙人或利益相关方时,如何进行治理。我们将引导您做出必要的决策,以避免未来争议并在与合伙人或关键利益相关方关系恶化时保护您的利益。我们可对种子投资者对管理集团的股份投资协议或您与一位或多位合伙人共同启动基金的协议进行审核或起草。
我们就此类情形下您可能面临的各种问题拥有丰富的法律意见经验,包括投票权、利润分配、决策僵局、限制性条款以及合伙关系后续解散时投资者的“所有权”归属等事宜。
在我们的常见问题页面了解更多关于对冲基金的信息
常见问题我们的运营方式
对卓越的不懈追求,是本所提供精深法律服务之根本。
我们将坚定的专业精神与不懈的热忱投入相融合,从而能够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我们的业务板块涵盖以下领域:
成立
成立
我们简化您的基金管理人设立、向香港证监会递交牌照申请及关键主体之间协议的谈判。我们勤勉起草股东协议与关键高层的股份期权计划。
资本募集
资本募集
我们可以协助您选择基金载体,并负责起草和协商关键基金文件。我们会精心起草私募备忘录、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在所有交易中既保障您的权益,又确保绝对透明。
投资组合
投资组合
我们就香港法律对香港上市公司交易之影响,以及在提议之投资组合交易中合规可行性,提供专业建议,并考量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法規。
合规
合规
我们支持贵基金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运作。我们帮助解决持续的运营相关监管挑战。我们坚定不移的投入与主动方法,确保贵基金运营顺畅,体现我们以客户为先、诚信和清晰沟通的理念。我们致力于确保贵基金运营持续顺利,面对任何挑战都不受影响。我们以务实、以结果为导向的方式处理潜在争议、监管检查、询问及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