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客户与家族办公室

概览

我们为私人客户(包括高净值人士、家族及家族办公室)提供有关信托、财富管理、遗产规划、税务规划、资产保护、加拿大移民与香港移民,以及投资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我们在这一领域的业务受益于我们一流的金融服务监管业务、对冲基金业务私募基金业务。我们在上述业务领域获得了包括《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1000)、The Legal 500、钱伯斯 (Chambers and Partners)、《亚洲法律概况》 (Asialaw Profiles) 在内的多家国际法律评级机构的高度认可。

我们的业务范围涵盖:

  • 协助客户建立信托 (包括创建并管理家庭信托、离岸信托,全权信托,遗嘱信托与权力保留信托),从而避免或降低由于家族成员间的纠纷或税务问题带来的家族资产损失。

  • 协助客户设立家族办公室并就可能存在的监管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包括是否需要向香港证监会申请《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牌照,以及如何构建家族办公室以降低触发证监会牌照要求的可能。

  • 协助客户释放现有业务资金或进行融资,并就客户在借贷安排中需要提供的财产担保或个人保证提供法律意见。

  • 就外部投资(例如私募基金与战略投资人投资)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客户与外部投资者达成协议,回应有关尽职调查的提问并准备投资文件(例如股份认购协议与股东协议),使客户及其家族保持适当的影响力与控制力。

  • 就针对对冲基金与私募基金的投资提供法律意见,包括审查有限合伙协议,私人配售备忘录与条款单,协商附带函件,准备投资协议与股东协议以协助客户在普通合伙人或投资管理集团架构下持份,审查与已作出投资承诺的私募基金的共同投资安排,并为税收优化的投资结构提供建议。

  • 就开设账户(包括私人银行或其它私人财富管理机构的全权资产管理账户)提供法律意见。

奖项

钱伯斯法律评级机构 (Chambers and Partners)

金融服务业监管

“一流业务”

钱伯斯法律评级机构 (Chambers and Partners)

金融服务业监管

“杰出个人”

钱伯斯法律评级机构 (Chambers and Partners)

金融服务业监管

“杰出律师 ”

钱伯斯法律评级机构 (Chambers and Partners)

金融服务业监管

“被认可律师”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1000)

金融服务业监管

“积极评价”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1000)

金融服务业监管

“被认可律师”

Legal 500

金融服务业监管

“杰出个人”

Legal 500

金融服务业监管

“推荐业务”

《亚洲法律概况》 (Asialaw Profiles)

公司

“一流业务 ”

《亚洲法律概况》 (Asialaw Profiles)

公司

“推荐业务”

《亚洲法律概况》 (Asialaw Profiles)

金融服务业监管

“一流业务”

《亚洲法律概况》 (Asialaw Profiles)

金融服务业监管

“杰出业务 ”

《亚洲法律概况》 (Asialaw Profiles)

金融服务业监管

“领军人物 ”

《亚洲法律概况》 (Asialaw Profiles)

金融服务业监管

“杰出律师 ”

 

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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